首頁>要論>銳評 銳評

攀折花木罰款應成常態(tài)

2016年04月05日 16:20 | 作者:趙歐仁 | 來源:北京晨報
分享到: 

正是百花盛開的季節(jié),而與賞花相關的不文明行為也是頻見報端,成為令人遺憾的雜音:比如有人猛踹大樹制造“花瓣雨”,比如有人“辣手摧花”攀折花木。日前,為制止游客的不文明賞花現(xiàn)象,北京玉淵潭公園先后對兩位攀折珍貴櫻花的游客各處以20元的罰款,這是自2014年北京市恢復公園“行政執(zhí)法權”以來,首次開出的罰款單。

這一新聞之所以引起廣泛關注,在于公園行政執(zhí)法終于落到了實處,執(zhí)法必嚴、違法必究的理念得到了貫徹,由此,贏得一片叫好之聲。

從理論上講,罰款絕不是根治不文明行為的理想選擇,更多富有人性化的春風化雨的路徑值得提倡,例如可以通過宣傳教育、輿論引導等手段,讓廣大民眾自覺遵守社會公德,營造文明的社會大環(huán)境,這才是治本之道,也不會引起爭議。但是,在尊崇這一路徑的同時,我們決不能忽略罰款等輔助的懲戒手段,它是對精神層面引導的有力補充,也符合其他國家行之有效的先進經(jīng)驗。

近年來,隨著國民的富裕程度與日俱增,旅游成為越來越多人的休閑選項,見見世面開拓眼界,這是對各方都有益處的好事,可隨之而來的,就是諸多不文明現(xiàn)象的不斷曝光。如何提高旅游者素質(zhì)?廣而告之的宣傳當然會正面影響到絕大多數(shù)人,但對于一些屢教不改者,將罰款等影響到當事人切身利益的執(zhí)法常態(tài)化,恐怕是最有效的手段。

而且,目前的罰款還只是小試牛刀,20元的數(shù)額并不會引起強烈的抵觸,應該是公園方面斟酌之后的選擇。以此為起點,應該有更多的公園加入其中,一旦具有群體效應,讓不文明行為處處受限,不文明行為才會立竿見影地減少。(趙歐仁)


編輯:劉文俊

關鍵詞:攀折花木罰款 公園文明 不文明行為罰款

更多

更多